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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6-04-01 363 次瀏覽
項目名稱:煙臺港蓬萊港區2×50000噸級通用泊位工程(二期)煙臺港蓬萊港區2×50000噸級通用泊位工程(二期)。
建設單位:煙臺港集團蓬萊港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山東省蓬萊市蓬萊港區東港區,二期工程泊位地理中心坐標:東經120°50′08.27″,北緯37°49′18.47″。
工程投資:實際總投資為43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437.79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建設內容:
項目環評建設內容:煙臺港蓬萊港區2×50000噸級通用泊位工程位于蓬萊港區東港區,環評及批復主要建設主體工程為建設內側泊位和端部泊位設計年通過能力50000噸級通用泊位2個,包括基槽挖泥、基床拋石、預制及安裝方塊、預制及安裝沉箱、沉箱內拋填塊石等,輔助工程包括泊位疏浚、陸域形成、地基處理及其他配套工程。新建順岸通用泊位碼頭長度345m,突堤端部通用泊位碼頭長度275m。水域挖方19.43萬m3,全部外拋,拋泥距離為18km遠的蓬萊三類廢棄物臨時海洋傾倒區。
工程分期建設,其中“煙臺港集團蓬萊港有限公司煙臺港蓬萊港區2×50000噸級通用泊位工程(一期)”主體工程為建設年通過能力50000噸級通用泊位(#8)1個,包括基槽挖泥、基床拋石、預制及安裝方塊、預制及安裝沉箱、沉箱內拋填塊石等。輔助工程包括泊位疏浚、陸域形成、地基處理及其他配套工程。新建順岸通用泊位碼頭長度345.88m,突堤端部通用泊位碼頭長度100m,水域挖方19.43萬m3,全部外拋,拋泥距離為18km遠的蓬萊三類廢棄物臨時海洋傾倒區,給水、排水、供用電、照明、通訊、信息系統、綠化等配套工程,一期工程已于2011年通過驗收并取得原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的批復(魯環驗〔2011〕156號)。“煙臺港集團蓬萊港有限公司煙臺港蓬萊港區2×50000噸級通用泊位工程(二期)”(以下簡稱“二期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為年通過能力50000噸級通用泊位(#9)1個,建設包括#9泊位區域基槽挖泥、基床拋石、預制及安裝方塊、預制及安裝沉箱、沉箱內拋填塊石等。輔助工程包括泊位疏浚、陸域形成、地基處理及其他配套工程。泊位長度275m,新增水域挖方1.45萬m3,用于泊位東側海域陸域形成,新建配套給水、排水、供用電、照明、通訊、信息系統、綠化等配套工程,并根據實際生產需要,升級改造含塵污水處理系統。
施工期間環保措施:二期工程施工期船舶產生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經有資質單位進行轉運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等,船舶垃圾做好分類收集。項目施工結束后,委托煙臺宗哲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開展增殖放流;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全部回用;選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強化現場管理并落實施工監理,更大限度降低施工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營運期環保措施:
1.二期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一期工程新建一座處理能力為40m3/h的含塵雨污水處理站和1200m3的蓄水池,收集、處置含塵雨水,處理后回用。
碼頭前沿雨水及堆場區的雨水采用雨水口收集,在雨水暗溝末端設置混凝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暗管收集后經污水提升泵提升至市政污水管網,最終排入蓬萊市碧海污水處理廠進行深度處理。流動機械沖洗等污水,含油污水經新建含油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回用。
2.港區配備灑水車2臺、洗掃車2臺、多功能抑塵車1臺、吸塵車1臺,灑水車、吸塵車等港區內流動作業,能夠滿足二期工程需要。
3.做好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和處理處置工作。船舶垃圾與港區陸域生活垃圾經分類收集后由城市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含油污水站及維修車間產生的廢礦物油、廢油桶等屬于危險廢物,經港區危險廢物暫存間暫存后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轉運處置。
4.二期工程選用低噪聲的港口機械,采取減振措施,港區設置限速標志,并嚴禁鳴笛,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5.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編制應急預案并儲備應急物資。
調查內容:

調查期限:2026年4月1日~2026年4月30日。
調查期限內向以下單位反映,反映問題請留下聯系方式(姓名、地址、電話或郵箱),以便得到及時答復反饋。
煙臺港集團蓬萊港有限公司,侯經理,15166825417